本书从海洋经济的角度理解明清广东、福建乡村社会的变迁,强调以海为主的生产生存方式具有独特的节律和特质;同时,沿海地区不能简单地视为划分海洋和陆地的地带,而应将之视为一个包含了各种不同生计人群的活动区域,主张从水陆互动的关照下重新审视人与海、陆之间的关系。本书试图从明清时期广东、福建沿海地区人群的户籍身份、经济生产和社会组织,乃至意识观念等方面,探讨从明初到清代前期,生活在水陆之交、闽粤之界的地方生民在王朝军事政治和经济社会政策之下,如何缔造其生活空间和社会秩序,说明王朝体制转变与沿海地区民众的生产生活形态和社会组织变化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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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培娜,1999年9月至2009年6月就读于中山大学历史系,先后获历史学学士、博士学位。2009年7月起在广州南沙资讯科技园与中山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013年4月起任中山大学历史人类学研究中心讲师,兼任中山大学环南中国海研究院科研人员,2016年1月起任中山大学历史学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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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渔课征纳方式的变革,渔课征缴不再限定于渔疍户之内,这就为各色人等以承办渔课之名插手甚至独占濒海资源提供了可能。而当承纳渔课成为合法垄断滩涂等资源的根据时,办课就是一种特许权利,这深刻影响了16、17世纪的频海地域社会秩序。
这就决定了王朝国家基本可以用针对定居农耕人群的编户齐民体制来管理盐民、盐业,而很难用其来管理渔民、渔业,尤其是滨海渔民、海洋渔业。渔盐生产同为滨海人群的生计选择,渔民、盐民同处一个空间,彼此密切相依,但内在生产、生活规律和外在王朝管理方式侧遵循不同的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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