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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塞尔,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分校哲学米尔斯教授。他著作颇丰,代表作有《意向性》、《社会实在的建构》、《心灵的再发现》、《意识的神秘性》、《心灵、语言与社会》、《实在世界中的哲学》以及《意识与语言》等。
因为意识的因果功能只不过就是一种在比神经元与触突的层次更高的层次上得到描述的大脑功能的形式。 粗略地讲,意识之于神经元,就好比活塞的固态之于金属分子 意识也好,固态也好,它们都是以因果方式发挥功用的。但二者都并不“外在于”它们各自所从属的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