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北宋建国(960)至元丰五年(1082),朝廷一直以三司总领全国财政,时称“计省”,长官号称“计相”,财权集中且职掌广泛。三司理财体制的形成,同唐宋之际国家财政结构的整体演变密切关联,其分工模式、运作机制又对宋代乃至后世国家财计制度影响深远。本书梳理三司内部组织架构与人事安排,聚焦其如何履行财政决策、度支计划与财务审核等职掌,在此基础上,思考北宋财政管理体制的特点与演化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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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亦冰,1988年生,浙江杭州人。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院历史学硕士,北京大学历史学系历史学博士。现为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唐宋财政史、政治制度史。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北宋三司财政管理体制研究”,发表《唐宋时估制度的相关令文与制度实践——兼论〈天圣令·关市令〉宋10条的复原》《北宋京朝官“磨勘法”形成述论》等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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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
第一章 三司的组织架构与人事安排
第一节 唐宋之际三司职掌范围及分工演进
第二节 北宋三司内部行政机制及其演进——以三司长官、三部判官为中心
第三节 北宋前期三司官员的选任与迁转
第二章 三司与朝廷的职权关系
第一节 北宋财政决策体制中三司、中书门下的职权关系
第二节 权能错位:北宋财政管理中三司、中书门下的分工与互动
第三节 宋神宗朝“朝廷钱物”的封桩与征调
第三章 三司的财政计度与出纳审核
第一节 常程计度:北宋前期三司国计体系的运作与演进
第二节 簿书期会:北宋三司对钱物的支拨与勾销
第三节 财政集权与五代宋初幕职、州县官料钱制度演进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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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所得钱物用途与管理方式的变化,不但使王安石“以义理财”的理想最终未能落实,更成为北宋后期特别是徽宗朝以“应奉”为核心的国家聚敛体制的先声。南宋初臣僚总结这段史事,为洗脱宋神宗及其父辈责任,将设元丰库存朝廷封桩钱物乃至破坏“祖宗处国计之良法”之污名,尽归诸王安石,这与制度的实际演化过程相去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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