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儿》堪称美国黑人历史的一座纪念碑。主要情节取材于一个真实的历史故事。小说中的主人公――女黑奴塞丝怀着身孕只身从肯塔基的奴隶庄园逃到俄亥俄的辛辛那提,奴隶主循踪追至;为了使儿女不再重复自己做奴隶的悲惨命运,她毅然杀死了自己的一个女儿。十八年后奴隶制早已废除,而被她杀死的女婴还魂归来,以自己的出现日夜惩罚母亲当年的行
为,并以色相引诱欲与塞丝相好的保罗・D,企图独占母亲的爱……本书充分展示了作者高超的叙事技巧,极具艺术震撼力,曾轰动美国,系莫里森
的巅峰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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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妮・莫里林(Toni Morrison)1931年2月18日出生于美国俄亥俄州,毕业于霍华德大学本科,获康奈尔大学文学硕士学位。她曾在兰登书屋做过编辑,在纽约州立大学、耶鲁大学任教。1987年起任普林斯顿大学教授,讲授写作至今。1993年,托妮・莫里森被瑞典文学院授予诺贝尔文学奖。
其它作品有:
《最蓝的眼睛》(The Bluest Eye)
《所罗门之歌》(Song of Solomon)
《爵士乐》(Jazz)
《天堂》(Paradise)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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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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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讲关于时间的事情。这太难令我相信了。有些事情过去了,就消逝了。有些事情还存在。你知道的,我曾经认为这是我的回忆。有些事情你忘记了。有些事情你从来不会忘。但是,这不会是这样的。地方,地方永远在那里。如果房子倒塌了,它就消逝了,但是地方,关于它的画面还存留着,不仅仅存在我的记忆里,也在这世界上。我的意思是,即使我不去想它,即使我死了,那些我曾经做过看过的事情的画面,仍然存留在它发生的地方。
你的爱太浓了。
要么是爱,要么不是,淡的爱根本就不是爱。
有一种孤独可以被摇晃。手臂交叉,双膝蜷起;抱住。别动,这动作并不像轮船的颠簸,它使人平静,而且不需要摇晃者。它是一种内心的孤独--好像有皮肤将它紧紧裹严。还有一种孤独四处流浪。任你摇晃,绝不就范。它活着,一意孤行。它是一种干燥的、蔓延着的东西,哪怕是你的脚步声,听起来也仿佛来自一个遥不可及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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