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沫若年谱长编(1892-1978 套装共5卷)》依据目前所能得见的郭沫若的所有材料,力求完整、真实地反映郭沫若作为20世纪中国文化巨人丰富多彩的一生,包括他的人生道路、思想历程、文学创作、学术研究、社会活动、国务活动、人际交往等各方面。
一、《郭沫若年谱长编(1892-1978年)》依据目前所能得见的郭沫若的所有材料,力求完整、真实地反映郭沫若作为20世纪中国文化巨人丰富多彩的一生,包括他的人生道路、思想历程、文学创作、学术研究、社会活动、国务活动、人际交往等各个方面。
二、编写原则:以翔实可靠的历史文献资料为依据,注意吸收近年来相关方面的最新成果,经过认真比较研究,编写入谱,力求资料性、学术性、传记性相统一。对于现有关于谱主生平的记述文字以及相关史料,要在确认其真实、准确的原则下使用。需要重新考订者,以考订的结果入谱,并以编者注的形式简要说明。难以简要说明者,谱文之外,另文记录在案。
三、郭沫若的生平活动一律人谱。郭沫若已发表、出版的文章、著述(包括讲话、书信、日记、题词、译著,以及用外文撰写的作品),一律入谱。
四、编写要求。
1.郭沫若为谱主,叙述谱主事迹,省略主语。
2.对于谱主事迹、作品,作完整、客观的陈述。本事的叙述文字力求简洁明了。对本事必要的说明文字、材料引述等另段记述。
3.全书编写,以事系日、以日系月、以月系年。日期不详者,或记为旬,或记为本月;无月可据者,或记某某月间,或记为季,或记为本年。旬记于每旬之末,某某月间、季,分别插入当年相关位置。同一日中,凡能区分早、午、晚者,均直书“上午”“下午”“晚”,按时间先后分段编排。同一日期或时段有多项记事者,从第二项起,另段撰写。段落前以“◎”号标明,表示与第一项记事日期或时段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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