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斯蒂芬·金以笔名出版的小说。主人公布莱泽是一位反应比正常人慢的巨人,在孤儿院中结束了他的青春期后,他开始绑架有钱人家的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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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查德·巴克曼是斯蒂芬·金使用的一个笔名。在斯蒂芬·金的写作生涯起步之初,出版商普遍认为一位作者每年只宜出一本新书,多了不易被市场接受。为了出版更多作品而又不至于让读者厌倦金这一“品牌”,斯蒂芬·金产生了用另一个名字发表作品的念头,他说服出版商采纳了他这一想法。
斯蒂芬·金曾经声明,他使用巴克曼这一笔名还有寻求自己在“斯蒂芬·金”这一名号之外价值的用心,同时也想看看自己的成就究竟应归因于才华还是运气。因此他在以巴克曼的名义出版新书时刻意避免在市场营销活动时露面,然而他还是没能弄清有关“是才华还是运气”的问题。巴克曼的某部作品首印售出两万八千册,但巴克曼其实就是斯蒂芬·金这一秘密揭开后,销量立即翻了十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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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常常自相矛盾,一旦你不再竭力回忆它们,一旦你对它们不理不睬,它们便会常常不请自来。卡曼就是这么说的。我告诉他,我从来没有去竭力回忆事故发生的经过。我说有些事情还是忘了为好。
人老了以后,他的整个生活就会开始变得像午睡时做的一个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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